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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海珠区劳动关系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招用见习人员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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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海珠区劳动关系综合服务中心
关于招用见习人员的公告
根据工作需要,我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用见习人员5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见习岗位及待遇
岗位为劳动关系综合服务业务辅助人员,主要从事劳关中心窗口接待、辅助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、涉劳动保障的举报/投诉及信访事项办理和工伤认定等业务工作。以上见习岗位见习期至2024年3月31日止,见习待遇2300元/月,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。
二、招用对象
(一)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: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、取得毕业资格的本、专科生(电大、成人、函授、网络教育不含在内)和硕士、博士研究生,以毕业证书的落款时间之日起计算24个月;
(二)已按照《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》办理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的16—24岁登记失业人员。
三、报名方式
采用网上投递简历形式,电子邮件需以“见习人员+姓名”形式命名并投递至指定邮箱:
haizhuzhongcai@163.com。报名截止时间:2023年4月28日。
四、其他
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劳动关系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。
咨询电话:020-84152783(咨询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9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节假日除外),联系人:刘小姐。
广州市海珠区劳动关系综合服务中心
2023年3月10日
END
编辑 | 烜烜
责编 | 雪婷、日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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